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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同级财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3 03: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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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同级财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第1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审计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县本级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科学、细化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X县财政预算多部门联审办法》,建立财政预算多部门联审机制,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对涉及职能领域内的预算项目及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论证,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水平。县财政部门不断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管理,依托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对预算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建立滚动预算项目库,协调多部门加大对立项依据、经济效益、执行条件、预期绩效等方面的审核力度,力求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可执行、有绩效。积极推行专家公开评审、人大参与式预算审查制度,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中,累计核减项目支出预算8479万元,项目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准确性逐年提升。

(二)关于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2017年,县财政部门在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中,安排了9600万元被征地农民保障金,已按照《XX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资金筹集渠道和标准以及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2015年度国有土地出让和划拨亩数,足额将7523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拨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专户。从2018年起,县财政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要求以及审计意见,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完整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关于预算管理、执行中存在问题

1.少计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问题。2017年2月6日,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已将少计提的教育资金11752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1752万元全部计提到位,并缴入国库。

2.部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足额征缴入库问题。县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已分别于2017年1月6日、2017年4月29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安徽华星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强晟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款1094万元,足额征缴入库。

3.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落后问题。县财政部门先后印发了《XX县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预算执行严格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XX县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实行项目支出计划管理,逐月通报县直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针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部门,县财政部门积极上门会商,督促其查找原因并提出加快预算执行建议。简化预算资金下达流程,年初部门预算资金,凡已明确到具体项目的,均一次性下达至各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预算执行中,对上级财政追加的转移支付,县财政部门积极会商相关单位,结合本级预算安排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下达至相关单位,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到位率。

4.部分项目资金存在闲置现象问题。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大财力统筹力度,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审计报告中所列的闲置资金累计已清理消化50839万元,清理消化率84.1%,其中,已拨付项目资金46132万元,清理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资金4566万元,统筹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资金140万元。审计报告中提及的社保专户财政专项资金结余2962万元,已全部清理消化完毕,其中,按项目资金规定用途拨付使用2605万元,清理收回存量资金357万元。

(四)关于税收征管方面存在问题

1.税款征缴不及时问题。县地税局已于2017年4月将19633万元契税入库。

2.逾期上缴待解税款问题。县地税局已于2017年1月将待解税金1798万元缴入县金库。

3、欠缴税款中高风险欠缴比重较大问题。县地税局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按季度进行欠税公告,下发通知进行催报催缴及责令限期缴纳,并按规定对部分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目前累计追缴欠税2150万元。

(五)关于相关政策、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1.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17年4月13日将总预算会计核算的存量资金2613万元缴回国库。

2.财政往来资金清理不到位问题 。(1)关于总预算会计应收债权1100万元长期未清理问题。该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拟纳入下年度预算予以清理消化。(2)关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预收墙改基金1990万元未及时清理问题。应缴国库308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应退缴单位622万元已办理返退资金128万元,未查验结算资金1060万元已办理结算8万元,剩余应退资金及未查验结算资金,将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精神,全部作为政府性基金收入缴入国库。(3)关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核算县国土资源局土地项目往来结算资金长期未清理问题。县国土资源部门已召开相关乡镇(园区)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待与乡镇(园区)将往来款核对清楚后,再按规定程序拨付至相关乡镇(园区)。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方面问题。县水务局已经按照审计意见,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编制,力求科学严谨,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已全部予以细化,严格按财政预算科目进行支付。白龙镇在2017年编列扶持企业发展资金中,已经细化具体用途,主要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升级、核心技术提高等方面给予镇企业经费支持。石塘镇在2017年预算编制中,已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实行全口径预算,按照功能分类和经济性质分类进行细化,并在预算调整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强化预算约束力。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及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水务预算收入未完成问题。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中“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社会应急抢险取(排)用水的,暂缓征收水资源费”的规定,2017年暂缓对我县14个乡镇水厂征收水资源费。2017年预算水资源费收入370万元,截至11月9日已征收354.87万元,征收率为95.91%,预计12月上旬,水务局将全面完成2017年水资源费征收任务。

2.部分单位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问题。县畜牧水产局所属管湾水产养殖场,已于2017年1月将300万元承包费全额缴入非税。石塘镇2015年1月收取国有资产租赁款39万元,已于2015年10月26日上缴县非税。白龙镇2014年(本文来自中文范本网www.52qj.com)处置孙集小学校舍收入4.79万元,已于2017年9月7日已缴入县非税。

3.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低问题。2017年,县畜牧水产局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主要因为财政预算、决算口径不一致。县畜牧水产局加强了2017年预算收支管理,与财政部门统一决算口径,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严格预算项目执行,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4.小型水利改造项目,部分工程量未完成、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县水务局已和县财政局组织对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程的验收,加快资金拨付。截至目前,201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资金已拨付6423.01万元,下剩798.09万元,待八斗、杨店、XX3乡镇项目完成审计后,将于2017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拨付;2017年度项目资金已拨付4305万元,拨付率100%。小型水利改造项目管护资已拨付753.58万元,下剩资金待剩余7个乡镇管护方案完成编报和批复后,预计将于在2017年12月20日之前拨付到位。

5.部分乡镇存量资金未清理,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问题。石塘镇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合计结余990万元,目前对已完工的项目,正在组织验收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及时清算和拨付工程款,剩余资金将予以清理收回。白龙镇正在对2008年立项的长王新农村建设项目工程,以及2009年至2017年间白龙居委会、南张村、王塘村等土地置换项目资金进行清理,督促相关企业办理审计决算,尽快拨付资金。县财政部门对长期挂账的部分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予以收回。

6.部分环保案件处罚决定未向社会公开问题。环保局已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将2014-2017的行政处罚案件重新公开,今后将按规定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

7.县管湾水产养殖场违规开设银行账户问题。2个银行账户已于今年6月份撤销。

8.县中医院违规集资未清理问题。县中医院已于2017年1月份,将向职工集资建设住院楼借款375万元还清。

三、关于政府投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使用程序不规范问题。县环保局已按规定邀请了县财政局经建科有关人员参加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验收,完善相关资料;县水务局2014年(本文来自中文范本网www.52qj.com)至2017年10个已竣工水利基建项目,目前已完成7个项目的决算审计,另外3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正在编制中。

(二)关于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县水务局2017年12月份制定了《XX县水务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已严格按照县政府印发的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石塘镇制定出台了《石塘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对货物、工程、服务类集中采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未执行规定的不得支出资金。白龙镇出台了《白龙镇加强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严格执行制度,对未执行规定的采购项目,一律不得报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决定,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坚持深化财政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提升全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财政管理水平。

关于2021年度同级财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第2篇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7 年财政同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经主任会议,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有关整改和完善工作。目前,审议意见已基本落实到位。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

  (一)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针对近年来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发现的财经法规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018 年 6 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宣政办秘〔2018〕122 号),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体系,探索建立项目支出定额体系;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财政专户核准程序,管控财政专户数量,从源头加强规范;加强资金管理,印发《宣城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试行)》,在确保财政专户资金满足 项目支出需要的同时,尽量保值增值,盘活存量资金。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每年安排专题培训或通过相关会议形式,对市直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从业技能。同时,结合规范津补贴和“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对市直单位强化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督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内部制约制度,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查,构建权责统一、制度完备、管理科学、流程优化、标准明晰、执行高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一)坚持高位推动。2018 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市直各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报告上就做好审计整改多次批示要求,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并限期整改到位,全年共批示 10 次,2018 年 9 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宣城市本级 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18〕166 号),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压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作 – 2 -用,建立巡、审工作协作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强审计、纪检监察、组织、巡察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2018 年,市审计局共依法向纪检监察、编制、环保、国土等部门移送相关问题线索 46 条,已查处办结 1 件,下达整改督办函 5 份并均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进一步深化审计工作实效

  (一)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宣城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施细则》(办〔2018〕97 号),进一步明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等部门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主要职责,以及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审计整改责任和应当采取的整改措施;规范审计结果运用的工作程序,明确了审计结论性文书报送和问题线索移送的途径,并强调由市委、市政府督查机构对相关部门履职和审计结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突出审计监督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是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2018 年,对全市 117 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并抽查 27 个项目,审计资金20.8 亿元。二是加大对经济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2018年财政“同级审”中,重点关注了市本级、开发区、部分县区的隐性债务情况,对 8 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执行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三是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等审计力度。相继实施宣泾路改建工程、合工大宣城校区二期等竣工决 算审计项目 20 个,阳德路改造、宣十路改建等工程跟踪审计项 目 10 个;同时,对扶贫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普惠性学前教 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等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

  (三)确保审计整改成效。督促涉审部门和单位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产生根源,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有效防范同类问题再度发生。如,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均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市住建委还在招标文件中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违约处罚力度,在合同中明确了违约责任类型和处罚方式,并对社会中介机构咨询成果存在重大问题且不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质量要求的,按规定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列入信用平台黑名单。

  (四)完善审计跟踪督促制度。建立审计整改台账,专人负责,实行销号管理。对 2014 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共检查核实了 214 个审计项目、984 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部分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还制定工作方案,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联合开展专项督查,坚持每周调度并汇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关于2021年度同级财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第3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7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部署相关部门、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应勇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强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整改到位,加快完善各领域的政策措施。周波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扩大)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要逐一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

各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落实整改。一是明确整改责任。通过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二是注重完善制度。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对跨部门、跨区域问题,各部门及市区两级政府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审计整改合力。四是强化结果运用。以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并在部门或系统内部举一反三,强化管理。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缴)税款、清理收回资金、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87.13亿元,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39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公共卫生三年行动专项资金”“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各环节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加大全过程监督力度。针对“生活垃圾减量化专项资金”,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

2.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有待进一步优化的问题,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已明确自2019年起,福彩公益金项目将全部纳入市对区转移支付。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帮困专项补助等多项困难人群生活补助资金将整合为1项专项资金。

3.对部门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影响税收征管质量的问题,相关区税务局已督促相关企业补缴契税、印花税共计4427.71万元。市税务局于9月10日开始试行新的注销登记方式,并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共享,杜绝已注销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

4.对企业日常纳税申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税款已全部补缴入库,共计金额4630.88万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专项债券发行费未按规定纳入基金决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于2018年起将专项债券发行手续费纳入政府性基金收支核算。

2.对7幅储备地块未经批准出租出借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按规定报批临时利用储备地块情况,研究制定土地储备地块临时利用管理办法。

3.对5.94亿元土地储备资金未按规定纳入专户核算的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将上述资金纳入土地储备资金专户核算,同时制定相关管理操作办法,完善土地储备资金内控管理。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个别预算支出项目调整不及时的问题,相关企业已向市国资委提出申请,将原区域配套项目建设资金调整用于城市更新建设。该项调整已报请市政府审批。

2.对国有企业信息化项目部分目标功能未实现的问题,3家企业加快项目推进,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加大应用力度,其中交运集团APP系统司机端使用率已覆盖95%以上的运营人员。

3.对国有企业损益核算不准确,影响国资收益计缴基数的问题,7家企业集团已完成账务调整,涉及金额3.33亿元。市国资委将加强对财务决算资料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审核,进一步夯实国资收益收缴基数。

(四)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部分公共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原小企业欠薪保障金结余资金处置办法尚未明确的问题,经市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原小企业欠薪保障金纳入企业欠薪保障金统筹管理,结余资金4.54亿元已全部划入企业欠薪保障金账户统筹使用。

2.对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续处置不够到位的问题,市社保中心将加大后续追偿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追偿流程。对确实无法追偿的先行支付资金,研究妥善处置的办法。

3.对部分社保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个别区重残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由区财政承担的68.56万元已足额上缴市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委托专业机构对未验收项目进行审计,并已完成验收。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财政资金、资产使用管理绩效不高的问题,相关部门对涉及的财政资金、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资产收回、账务调整、账户注销、上缴财政等方式落实整改,涉及金额共计1.98亿元,房产面积3932.35平方米。

2.对预算编制、执行及调整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完善政府采购的内部管理等方式予以整改。

3.对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清理账实不符资产,涉及金额共计3834.16万元。同时,部分单位还制定完善了合同管理、课题费管理等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4.对决算编报还不够准确的问题,相关部门均已进行调账处理,涉及的非税收入也已全部上缴财政。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3个区落实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措施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污水未及时处置,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相关区积极推进整改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污水处置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服务范围内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计划于2019年6月底投入使用。同时制定建设期间应急调度机制,缓解污水冒溢现象。二是抓紧维修损坏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除1座因村庄动迁报废,其余14座已维修完毕。三是抓紧落实污水纳管工作,相关单位已完成污水纳管工作,目前正在办理排水许可证。

2.对污泥处置监管不到位,存在二次污染隐患的问题,3个区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责令相关部门加快落实整改。目前,河道底泥检测工作1个区已完成,1个区正在实施。通沟污泥处置工作1个区出台了制度,1个区正在推进处置点建设。2家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超标的污泥已运往老港固废基地卫生填埋。

3.对生活垃圾未有效处理,影响垃圾综合治理效果的问题,相关区已处理完毕积存的垃圾,并与垃圾回收企业签订了有害垃圾处置协议。12座垃圾处理设施,部分已配置渗滤液收集池或污水预处理设施,其余设施正在制定生态修复或改造方案。

(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风险防控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村镇银行风险管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相关发起银行从规范履行职责、完善公司管理、提升风险经营能力等方面落实整改。一是积极创新支农惠农金融产品。二是积极调整客户结构,主动压降大额贷款。三是强化领导风险负责制,完善配套机制建设。四是制定不良问责管理办法,加强追责力度。

2.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市金融办积极研究、落实整改。一是责令相关小贷公司限期整改。二是修订完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三是加强对实际年化利率的关注和控制。四是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

3.对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因信息共享不畅,影响担保对象核实的问题,市担保中心已初步完成与市信用平台的对接,完善了核实手段。

(三)扶贫协作及对口支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整改情况。

1.对5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上海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已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调整。

2.对1800万元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当地县财政的问题,涉及资金已全部上缴县财政援疆资金账户,纳入结余资金统一管理。相关县政府进一步完善援疆项目管理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对2个项目存在资金缺口的问题,相关县政府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及资金安排。

(四)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10处保留历史建筑拆除未按规定进行论证的问题,黄浦区及时暂停区域范围内旧改地块的拆房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留改拆”的论证和报审流程,全面落实各项保留保护规定。

2.对部分严重损坏的优秀历史建筑未能得到及时修缮的问题,市房屋管理局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抢修责任,制定维修方案,及时开展抢修,解除安全隐患。同时研究修订《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针对代为修缮、专项补贴、违法处置等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争取从立法层面保障整改落实到位。

3.对部分风貌保护街坊底数不清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就同步推进旧改征收和风貌评估工作已和相关部门达成共识,有序衔接风貌保护街坊与旧区改造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旧城区改建和房屋拆除工作。

(五)促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有关规划编制工作滞后的问题,市农委对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设施布局规划,以及经营性设施用地试点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结合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和全市农业“三区”划定统筹考虑,抓紧完成首批4个试点项目的收尾工作。

2.对部分郊区断头路未按期开工的问题,市交通委会同市、区规划部门,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建设。截至目前,8条道路主体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其余2条道路正在按照相关程序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3.对农村信息化发展工作未按计划进度完成的问题,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积极推动问题整改。一是将美丽乡村和智慧村庄作为重要指标列入示范村建设指南和申报要求。二是开展市、区两级居村电子台账系统的数据对接。三是组织对相关智慧村庄项目建设进行验收。

四、重点民生资金及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16个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市房屋管理局依据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管理推进机构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以区为主”建设推进机制。一是积极采取措施推进保障房项目建设,目前已有4个项目980套交付使用,1620套完成验收,2125套结构封顶。二是抓紧推进配套道路设施建设,2个项目周边道路正在建设,1个项目已交付使用。三是督促加快7个配建大居养老机构的建设流程和工程进度,协调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接管工作。

2.对42.42亿元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及相关建设单位积极推进资金结算工作。截至目前,已收缴12个项目共11.87亿元保障房协议差价款,2.04亿元用于非公共项目支出的保障房项目贷款已归还原渠道,2.55亿元项目建设结余资金已上交财政统筹安排。

3.对3751套保障房分配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已清理清退部分被违规占用、出租或对外经营的保障房。同时,下发《关于优化改善本市廉租住房审核配租管理有关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配租管理。

(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擅自改变场馆功能用途的问题,市文广影视局督促相关活动中心通过收回出租空间,清理被占用的空间,取消经营性培训班等方式落实整改。截至目前,7个活动中心已完成整改。

2.对一些场馆及设施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市文广影视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区对闲置场馆明确功能定位,明确规划改造时限,早日向市民开放。鼓励健身房实行错时开放或延长开放时间。搭建社区共享服务平台,探索东方社区信息苑转型新模式。

3.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区已明确了整改方案和计划。其中,2个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活动中心已将有关收入上缴财政。用市财政日常运营补贴支付项目工程款的活动中心,由相关区财政落实日常运营资金。

(三)郊区新建医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人员等基本配备存在差距的问题,相关医院通过现场、网络、纸媒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拓宽护理人员招聘辐射面,扩大对外招聘和人才引进力度。

2.对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存在差距的问题,相关医院通过临床新技术的引入和培育、相关技术人才引进、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侧重调整等方式,提升医院疑难重症诊治和关键医疗技术开展能力。

3.对科研教学能力存在差距的问题,申康中心已将4家新建医院科研楼项目纳入到“十三五”建设规划,从硬件建设上提升4家新建医院教研能级。研究将华山北院等3家医院纳入高校医学院附属医院,从根源上解决相关医院教学能力提升方面存在的体制障碍。

(四)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轨道交通部分自主招标项目采购流程不规范的问题,申通集团已对采购平台专家库及抽取流程进行整改,增补外部专家560余人,同时完善专家随机抽取流程及回避原则。

2.对市政道路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办理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正在办理手续,1个项目已整改完成。

3.对医院项目超概算投资较为突出的问题,相关医院向申康中心上报了关于调整项目投资的请示,申康中心已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概算调整,其中1家医院已获批复。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着眼长期规划,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进一步整改已经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二是加大督促力度,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逐条整改。三是着力构建完善各领域长效机制,坚持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切实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领导人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诚恳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为上海加快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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