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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办低保

Q1:残疾人可以办低保吗?

只要符合政策要求,任何人都可以办。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去办就行。

Q2:什么人可以享受城市低保?

根据规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合法所得的各种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比如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各类劳动收入、养老金、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遗属生活补助费、储蓄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收入、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特许权使用收入、租赁收入、接受的馈赠和继承的遗产收入等都将核实并计入家庭收入。

但同时,文件也规定了不计入家庭收入的8大项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享受的各类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费;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突出贡献人员,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因工(公)负伤人员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生活津贴、困难补助等;计划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廉租住房补贴;丧葬费以及临时性的社会救助款物等。

Q3:武汉什么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规定,以下人员享受低保: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目前武汉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人均220元。

Q4:什么人可以办低保?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常住城镇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均可向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享受低保待遇的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低保条件:1、在就业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的无业、失业、下岗人员,三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的; 2、吸毒、赌博且仍不悔改的;3、子女自费择校就读的;4、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积超出当地上年度人均使用面积3倍以上的(家庭人口不足3人的按3人计算)或二年内新装修住房;5、拥有并使用汽车、摩托车、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等家庭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6、电话月消费总额(包括月租)连续两个月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8%的;7、有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8、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9、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拒绝或者不配合最低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10、因未履行低保对象所承担的义务而被取消低保资格未满半年的;11、无法定赡养(抚、扶)养人的老年人、病残人员及孤儿,其财产赠与他人的,由财产受赠人负责赡(抚、扶)养;12、按河北省《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03]40号)中“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可有当地申请办理本人及共同居住直系家属的常住户口”的规定登记常住城镇户口未满三年的(城中村集体转非的除外)。

Q5:什么人能吃低保

政府可能会根据你的个人收和和家庭财产投票决定你是否享受低保的资格,具体行否,还要看你所在的社居委或街道了。

Q6:残疾人什么条件可以办低保?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

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扩展资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县级民政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前,也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意见》旨在规范低保对象的认定程序,以确保低保资金不被滥用。对于骗保者,除追回骗取的低保金外,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各地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还应将有关信息记入征信系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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